辽宁建筑职业学院2016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 2024-01-25 16:14:43 0

  一、报名条件

  1.符合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完成高考报名的高中考生。

  2.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二、招生计划

  可点击图片放大观看内容

  注:招生计划以教育厅最终公布为准,收费标准以省物价局公布为准。

  说明:

  1.因我校在校生只用英语授课,故只招英语考生;

  2.单独招生学生录取后与参加全国统考学生同等待遇;

  3.按国家相关规定,经单独招生录取考生入校后不能调整专业。

  4.我校所有通知均在网上进行,不再进行电话确认,请广大报考考生常关注报考网站信息(

  三、报名、填报志愿等相关要求

  (一)报名及填报志愿时间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也可现场报名),报名同时下载打印《报名表》;

  2.报名时间:3月14日-4月5日(截止到4月5日16:00);

  3. 填报志愿: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可按先后顺序报两个志愿,并设服从志愿;

  4.报名网址:

  (二)资格审查

  学校将申请省招考办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资审合格者,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考生请于4月7日在网上查询资审结果。

  (网址: )

  (三)缴纳考务费

  资审合格考生,请于4月7日-9日在我校网站按要求缴纳考务费12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缴费的考生,于4月12日——4月16日上网打印准考证。

  四、命题及考试

  1.命题

  学校选聘专家组成命题组,在教育部和辽宁省的考试大纲范围内,参照高考命题的各项要求,由学校组织命题。

  命题、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相关保密规定要求执行。

  2.考试:

  考试分面试和笔试

  因我校实行按专业志愿录取,如某专业确认考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数时,报考此专业的考生只参加面试;如某专业确认考试人数多于计划数时,报考此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数学+语文

  分值:数学满分210分,语文满分90分。

  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时间安排

  面试时间:4月17日9:00——10:30

  笔试时间:4月17日9:30——11:00

  注:参加考试的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上要求的必带物品。

  五、录取办法

  1.对于参加面试的考生,如面试合格直接预录取;

  2.对于参加笔试的考生,学校设定最低分数线,录取时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预录取。

  3.鉴于以往录取情况,预录取考生需按我校网站公布的时间到校做录取确认,凡在规定时间到我校确认者视为正式录取,不按规定时间到校确认者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4.确认后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出现剩余计划,我校会在网站公布剩余计划,未被预录取考生可按要求上网重新填报志愿。

  5.我校对重新填报志愿的考生补充录取时,按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预录取。

  6.补录后的预录取考生需按我校网站公布的时间到校做录取确认,凡在规定时间到我校确认者视为正式录取,不按规定时间到校确认者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六、录取审核

  1.确定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2.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辽宁省2016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调整专业;未被录取的学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七、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八、新生报到及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与统招录取的新生同时入学,我校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中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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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联系方式

  地 址:辽宁省辽阳市青年大街24号(辽阳站下车的考生,站前乘坐4 路公交车到市委站下车即是,站前乘坐出租车至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北校区西门,自驾车在沈大高速辽阳站或本辽辽高速首山站下道均可)

  办公地点: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北校区(辽阳市委对面)机关楼东侧二楼217室招生就业指导处

  邮政编码:

  电 话:0419-,0419-,0419-

  传 真:0419-

  网 址:

  十一、以上信息如有变动,以我校网站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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